這是沈老太太第三次走路被車子撞了。第一次是在醫院前的三叉路口,第二次是兩輛機車相撞走在旁邊被波及,第三次是去看牙醫過馬路時。經過檢查,發現左腳腫脹、骨頭裂傷,右膝蓋處皮膚撕裂,左胸挫傷,左臉瘀青,全身痠痛,行走困難,苦不堪言。不過已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。
在台灣,行人是最弱勢的。年長者由於行動緩慢,反應遲鈍,更要特別小心。近兩年,台北市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行人中,以65歲以上的年長者最多,佔所有死亡行人的78%,所以年長者走路外出要注意下列幾點:
1 靠左邊走,這樣才看得到對向的來車。
2 儘量靠邊走,即使走廊堆滿了雜物,人行道上停滿了機車,路邊常有攤販或並排停車,除非逼不得已,不要走到快車道上。
3 過馬路一定要遵守號誌,走行人穿越道,但就算在這情況下也仍然要眼觀四方, 因為隨時會有快速轉彎的車子竄出來。若有人行陸橋或地下道,當然優先選擇。
4 不要從發動中的車子或機車前經過,即使它停著,也要繞從後面通過。
5 不要隨意穿越馬路,有些人看都不看一眼就直接走過去,常讓駕駛措手不及。6 穿著顏色鮮豔明亮或是有反光效果的衣服,特別是下雨天。
7 避免在清晨或黃昏視線不良的時段外出。
8 補充富含鈣質的食物,防止骨質鬆疏鬆,以免一撞就骨折,年紀大的人可能從此一蹶不振。
9 養成運動的習慣,鍛鍊好體能,遇緊急狀況時才有能力快速反應。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款已規定:汽車駕駛人,駕駛汽車,行近行人穿越道,不減速慢行或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,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, 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。越文明的社會,越重視弱勢;也就是說越先進的國家對於行人就越尊重。當我們坐在駕駛座時,與其害怕被處罰,還不如發揮同理心與公德心,禮讓行人,做一個有水準的人。
(孫德金醫師發表於20130803國語日報)